拾遗不还,发誓一语成谶
原文来源:《劝戒录全集》,清代 梁恭辰 撰;王继浩 点校;王继浩、谢敏奇、车其磊 译。北京:团结出版社,全本全译版。
廖仪卿(廖鸿藻)又说:他家过去住在福州城北的夹道坊,对门有一家江西人开的茶食店。
一天,有个穿着打扮像是衙署仆役的人进来吃东西,吃完之后匆勿走出了店,主人收拾餐具时,发现桌子上落下了一个小布包,解开一看,有两张当票、五百余千文的钱票,主人偷偷地收起来拿到内室藏好。
不一会儿,那人慌慌张张地来了,到处找了个遍,神情沮丧地对主人说:“我本是某公馆家人,今天早上主官交给我两只皮箱,命我去抵押换钱,我在长生当铺中抵押换得五百四十千钱,连同当票一起包在白布手巾中,勿忙之中遗忘在这里了,请求主人赐还,终身不敢忘记您的大恩大德。”
主人故作愤怒的神色说:“这里人山人海,怎么知道被谁捡去了?”
那个人哭着跪下说:“我如果找不回这些东西,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主官,只有跳水去死了。”
当时围观的人很多,像一堵墙一样水泄不通,全都注视着主人。
主人指着天空和太阳发誓说:“我如果捡到不归还,也必定死在水中。”
众人就释然了。
那个人站起来,哭着走了。
主人用这些钱慢慢开始经商,在延平做漆器生意,往来经营获利很多。
一年后,带着他的儿子拿出所有的钱财采办货物去延平贸易,满载而归,路上经过南蛇滩时,船撞到蛇颈立刻粉碎,一块完整的木板都没留下,父子一同溺水,死在水中的誓言竟然应验了。
"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"
"人为善,福虽未至,祸已远离;人为恶,祸虽未至,福已远离"